(原文連結,Grok翻譯,人工調整)
應舉之墓碑上「源應舉墓」四字,係妙法院宮真仁法親王之御筆。真仁法親王為光格天皇之皇兄,富於文藝之趣味。其優遇歌人小澤蘆庵之事,已詳載於《南天莊墨寶解説》中。據本間游清隨筆《耳敏川》記載,蘆庵之墓碑亦為親王之御筆。親王於文化二年薨逝,時年尚未滿三十八歲。其與應舉之交遊,至今尚未詳知,然妙法院所藏親王之日記(天明七年正月一日至八月十六日一冊之寫本)現存於史料編纂所,據此可知天明七年前後,親王與應舉之往來頗為頻繁。雖編纂所本係託名親王所謄寫,多有不明之字仍照錄的情況,閱讀頗為不易,然勉強判讀後,將有關條目列舉如下。天明七年,親王年二十歲,應舉則五十四歲。
正月十五日
畫師圓山應舉入來(其子右近亦來)。有席畫。橫幅物:秋海棠與鷦鷯。豎幅物:琴高乘鯉、同栗樹啄木鳥、蘇鐵。紙豎幅物(梅與鷺、右近山水、同)、橫幅物(玉、右近)、橫幅物(鶯、龜、松茸、鉢)〔以下數字不明〕。知足、宗仙乞觀,應舉盃,右近令祝酒。
右近即後之瑞,時年二十二歲。
同二十八日
圓山應舉,前此由外託來之繪畫手本交付。梅、竹、若松、東坡、雀,皆墨畫也。承諾收訖。
二月朔日
圓山主水送來前此所託手本八枚。並眸烏所借珍鳥卷物一卷入覽。
同三日
致圓山右近,名印明日奉上。
同七日
圓山右近來。歸還前此卷物。
同八日
致圓山主水,前此所託之繪,二十日頃可進調。
同二十七日
明後日應舉當來。今天,前此所託應舉掛軸三幅進調(秋海棠與鷦鷯、栗樹啄木鳥、琴高乘鯉之圖)。
二十八日〔二十八日已見於前,疑為二十九日之誤〕
辰時許圓山應舉來。拜觀新殿之圖(近日圖可窺也)。有席畫。一枚唐紙(鷲、海邊景、鶴二枚、福祿壽一、半切藤、梅二、鳩、雞二枚)、某物、青物三某、達磨,戌刻退去。(鷲、鶴、福祿壽、達磨,右印交付。某歸還。)
三月七日
今日因圓山主水之請,小澤蘆庵乞欲拜觀庭院。雖然今晨蘆庵稍因小勞斷之。
由此條可知應舉與蘆庵相識。蘆庵透過應舉乞求拜觀妙法院庭院。由此觀之,此時蘆庵尚未得親王知遇。
同二十五日
寄圓山主水清書五枚。託帶八景之圖。(旁註:此方了管書付遣之)
同二十六日
圓山主水送來繪畫之修改並八景畫之題簽。(此方了管通由也。)即持入禁中。石見、某某,仍欲借主水帖某拜觀。向南涯交付御用石印四顆。向圓山主水方傳達欲覽契沖著述之《餘材鈔》、《勢語臆斷》等書之意,託蘆庵方轉達。
四月三日
圓山應舉,前日之畫交付名印。
同四日
昨日送四季之繪(夏雲欲再改書也。名印成後,應舉來。)……前此向應舉傳蘆庵方之本來……前此因應舉贈唐紙某故,復欲拜領唐紙五枚。即送訖。
同六日
向圓山主水・右近,明日一言寺參詣之事某交付。
同七日
圓山主水來。知立來。宗仙來。午刻出門,步行。一言寺參詣……。巳時許藤島石見來。福祿畫(應舉)一枚,向大炊御門家、御花山院家某可託也。
同九日
自應舉,本法寺什物之舜舉(張嘯)貝盡等,皆散逸之物也。以右近入覽。並奉箏禮。
五月二日
圓山應舉、某知足來(杜子美醉步之圖、宗達松與鳩)送鑑定。自應舉,宗達之寒山入覽。
同九日
圓山應舉送小襖六枚。栗柿二、文鳥(四枚)。
同十三日
圓山主水送唐紙四枚、杉戶一枚。
同十七日
圓山右近為前此謝禮而來(本主水應來,然因無據畫圖而斷)。
六月十三日
圓山右近來。暑中問候。先日所言之樂燒茶碗,主水下畫(赤黑朱)惠投,值折節稽古中,故無對面。
親王此前已拜岡本甲斐守敦直為師學習書道。此日敦直亦來練習。
同十五日
圓山主水來。新殿間之繪書也。冬家〔?〕也。
同十六日
圓山主水來。同右近同行。〔分註不明〕間之繪已成。
同十八日
某衣蟲払拜見,若沖弟子二人,自主人方乞觀者共七人。許之。並庭院拜見。自主水・右近惠投琉璃壺一作為入觀祝儀。
同二十五日
有入祀儀也。於宸殿,狂言時家來一統、圓山父子、某某、石見、近野等來,皆觀覽。
同二十六日
右近對面。
七月十二日
入夜圓山主水來。持來先前畫三十一〔?〕枚。兼作為新殿間某某之祝儀。
同十七日
向圓山主水,內有入御覽繪卷物,委細可觀之意傳達。
同二十日
圓山右近來。自輪門託畫十三枚、里扇、色某扇面等。教繪,自主水古畫寫入覽。
同二十三日
向某某寄文。前此自應舉入覽書物畫等,若可蒙御覽否,持去。
同二十七日
閑院殿內々傳此節向主水問安之意,欲獻某物作為聖上慰藉。
同二十八日
因昨日之意,扇面(應舉五、右近五、則苗〔?〕五)交付。本擬明朝進調。
同二十九日
以此節問安為由,扇面(十五枚)以長函奉進。蒙聖上滿足之意,有敕答。
應舉等之畫,此時亦入天覽。
真仁法親王天明七年御日記所見應舉相關記事,如上所述。然私下聞之,妙法院尚藏有新親王日記多量。若此等日記得公諸於世,則其中文藝史料之收穫必不少矣。余拭目以待其問世之日。右天明七年御日記中,除應舉外,亦散見其他文人畫家之事,然未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