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想用比較「高調」的名字,但為求此處平靜,我想,我還是低調點好了。我想拿掉關鍵字,應該就比較找不到了吧。
其實這事,我還是被告知的。我在台北一向處在資訊封閉的狀態,只要新聞沒上奇摩首頁,我就不會知道。新聞主角是為在台灣頗負盛名的人氣作家,又兼主持人雙重身份。著書的部份,我只看過她改的簡易版紅樓夢──簡易到我懷疑紅樓夢真的那麼無聊嗎?激起我看原版的動力。主持的部份,由於我很討厭其中一個節目男主持人的政治傾向,連帶討厭看她主持,即便她上閱讀性節目「操持本業」,我也敬謝不敏。但絕不至於憎惡其人。
抄襲的新聞,目前有什麼進展,我不清楚。我的好奇心,只能透過連到「受害者」的新聞台來知梗概(如果有人知道「大作家」有什麼網站,煩不吝告知),「大作家」也是跟著他講的(希望這不會構成抄襲)。臺灣人抄襲,也不是多罕見的事情,尤其網路轉錄何其容易,管你鎖右鍵還是flash化,有心人就是可以整碗捧走,全無設防者,彷彿就是在鼓勵大家按複製取用一般。「大作家」恐怕心中也存有相似的心態吧。
關於這類事情,我也是很晚才有所警覺。而且愈到後來,我愈厭倦不停轉錄、不停複製的內容,幾乎把網路搞得像一言堂一樣。這在看藝術家介紹的時候最為明顯,十個中文網頁大概有八個是一樣的,其他兩個也好不到哪裡,反而書裡寫的還比較希罕。除新聞因囿於時效,我會轉錄以外,大抵以網誌出現的,就只引用或鏈結,也算是一種明哲保身的方式。
我曾在網路上看到「大作家」所寫的雜文,提到她在日本看到電車裡大家總是小小聲講手機,害怕影響到他人,繼而感慨台灣非是。而今在看看這則新聞,我只覺得她的行徑跟她在文中所鼓吹的,不啻矛盾而尷尬──就某部份而言,她也在鞏固「台灣不是文明社會」之說的一份子啊。
補充
網路真的不可靠。連個確切的「抄襲字數」都沒有。我只好冒著犯法的危險放上壹周刊整理的表格。引用要注意,一定要寫出處:《壹周刊》第337期,2007年11月8日,頁57。
又,我從這件事情發現另一件事情:取消本屆時報文學獎 新詩首獎獲獎資格。只能說,真是「無巧不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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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的事件真的看到太多了. 還是有很多有實體作品的人, 對網絡上的一切都看的很輕, 對這一切都還是認為沒需要注意的. 希望這次事件鬧大了, 會讓大家意識到網絡上的東西還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就猜到是誰. 說到是作家又是主持人的一項, 我就猜是她了. 不過看到很多新聞, 字數都不一樣... 有說三百字, 二十字, 數字和標點符號. 現在等著看, 提告吧~ 把事情弄大吧~
壹周刊有詳細圖示 不如我把它PO上來好了XD
很不幸的 整件新聞只讓我有想看好戲的心態耶 呵呵
我也是
最討厭這種喜歡講日本人怎麼樣台灣怎麼就不能怎麼樣 神經病 叫他們去做日本的垃圾分類啊
哎啊,不要動肝火啊
你覺得這個作家有文明嗎?絕對不。 年輕時偶爾看到她的文章,覺得頗有見識。及長後再覷,總嗤笑不過譁眾爾爾。 這個事件雖難嚴格定義抄襲,但也頗能警惕生產力旺盛的一類作家,寫到無處可寫,於是道聽途說,左徵右引,就像頑皮豹,路上看到一條線就拼命拉,終於拉到炸彈,砰~ 恨烏及烏,因為鬼話連篇的那人,所以我也討厭這人。
誰人鬼話連篇?
看到時報文學獎那則啟事 我也有一種...無獨有偶,太巧了的感覺 我本來對她沒啥感覺的 後來討厭,是因為...她的政治傾向和主持風格吧?
她有什麼政治傾向我不清楚,但跟她搭配的其中一個男主持人我就非常討厭。
我討厭她則是因為她日益嚴重的大頭症,還有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樣,令人反胃。 又,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感覺--->我覺得她越來越沒有內涵,毫無作家氣質可言。
咦,好像從我知道這個名字,我就覺得她沒有什麼氣質。我一度很懷疑她是中文系出身。
週刊的對比之下, 這樣也不能算抄襲? 要是有"好"法官來判成無罪, 成了案例, 台灣就出名了! 以後要抄襲? 去台灣! 真希望這件事會愈搞愈大. (該買雞排紅茶等看戲嗎?)
吳大作家也到福建電視臺主持談話性節目招搖撞騙了(不過實在沒啥看的興趣),自我號稱臺灣名嘴ORZ.... 臺灣綜藝節目copy日本的,福建綜藝節目copy臺灣的,粗制濫造,忍無可忍--簡直在強暴觀眾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