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自己文筆日拙,乏味不堪,剛好回台中過年,拿著本張愛玲的《張看》搜珠刮玉,期盼在信手亂看的情況下,能夠有些成果。

我發現寫作能力除了要常常爬格子外,還得雜覽百家,才可以日趨精進,一如練字。日昨練字,感觸良多,上大學以來,書法已經成為消遣,或是過年過節時父母拿來應酬親友的「禮品」(在我看來這很丟人,不過他們倒不以為意)。年久不練,筆墨生疏,好容易提筆練習了,才驚訝自己退步好多,一篇《集字聖教序》才臨未幾,幾不能入目,感嘆以前的辛苦,泰半還給老師了。書法也不是瞎練,總得有好的帖本,或云「法書」者,才能進得了百尺,寫作想必亦然。我的文筆極其飄浮,看了誰的東西,寫作的模式就會不自覺去模仿。最早看過賴譯的村上春樹,後來是龍應台,然後董橋,然後張愛玲。說「模仿」太抬舉自己,也不見得有幾人看出來,只知道自己文筆枯燥,活脫是聯考八股論文的產物,無力寫敘述文,更不用說抒情文。見著了什麼心中覺得文采粲然的作家,不可免總要偷點什麼,東偷西偷,卻沒留住什麼,時間一久,又回到聯考應制的框框裡頭去了。尤其評論時事,常常滿腔熱血,卻文筆駑鈍,字句斟酌間,就把原本的心思給磨掉了,寫出來的東西,能有心中一半意思的,就已經是上乘。類似這種抒發心情的文章,多是在看到別人的小說散文裡迸出來的,信筆草草,也算不得什麼。

就我記憶所及,我初次接觸小說,便是翻譯小說,所以我對文筆不太要求,通順即可,主要還是內容。像紅樓夢、張愛玲這一些,都是我上高中之後才開始看。除了內容,像是遣辭用字,我也多少模仿。大概我是比較懷舊的人,看著清季民初的白話文,甚至像董橋那種早年受過名家薰陶的人,字裡行間常透露著一股暈黃的氣味,那種在戰亂年代裡淘練出來的典雅,黏附在一個個鉛字當中。在眼下文字加速崩壞的時代,他們就像是從項鍊散落出去的珍珠,脆弱而珍貴。看著看著,彷彿怕是遺失似的,我便有意無意的學他們用詞和文法,看看能不能成為一條賡續的香火。

但這樣做實在太難。我不是飽附的海綿,輕輕一擠就能成就許多瓊漿玉液。我筆下的燦爛不過是通了電流的針灸,一旦把開關關掉,就只剩下麻麻的餘味,一切又恢復原狀。大學生活諸多空閒,我實在應該好好精進自己才是,問題是,我已經食言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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