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的網路世界充斥著因智識的低落或粗心大意而造成的「字誤」,也不乏有志願者擔當起「文字糾察隊」的工作。但無論是去挑剔錯字、誤譯、還是根本不清楚正確用字的亂寫,我尚未看到有人斤斤計較在白話文的標點符號上──也許是無暇顧及──以致我看到Eats, Shoots & Leaves: the zero tolerance approach to punctuation*這本書時,一開始會有一點吹毛求疵的觀感。

畢竟在中文世界裡,標點符號是隨著白話文運動而向歐洲語言系統引進的舶來品。古典的文言文理論上是不用標點符號的,頂多是在分段的時候插入一個跟字一樣大小的圈圈。或許如此,我們對標點符號比較少有爭議,也比較不重視。但標點符號在英文(以本書為主)卻是自然演變而來,即便有權威的標準參考書提供大家依循的規範,例外仍俯拾皆是,還多的是重量級人物的著作。也難怪作者琳恩‧特魯斯(Lynne Truss)要為這不太起眼的標點符號特地寫下專書,要大家遵守標點符號的使用方式,並頗得英語文化圈的歡迎(若依中譯版封皮所言)。

標點符號在中文世界不如英文世界那般受到重視。一方面如剛剛提及,標點符號是個外來的東西,在此之前(就我所知),文言文並沒有一套完整的系統來標注文句,縱是有,也沒有發展成通則,多是以「也、焉、矣、乎、歟」等字來標示句子的終站。這讓我促狹地想到,為何自東漢以來,駢文一直是中國文學的主流:文章約化成四、六字的組合,比古文那種長短不一要來的好猜得多。

也因為這樣,中文受標點符號的影響較小,不像英文那般容易損及大意。講究標點符號的中文寫作者雖也不少,但總不致碰到弄混“it’s”和“its”的困擾,逗號的使用也不似英文規矩忒多。只是這樣的差異對我而言,有時會變成一種負擔,比如在寫論文的時候,老師總是習慣先挑剔起我們的標點符號──我們光是標點符號就被叮得滿頭包。連標點符號都得錙銖必較是歐美學術著作上的「標準配備」之一,既然台灣論文格式比照西人,我們也不得不在標點符號上力求正確。

合宜的標點符號和正確的文字一樣,都可以讓閱讀的人感到舒服美觀,是一種教養的呈現。我亦同意特魯斯所云:「我們的語言已有夠多含糊不明之處;…只要我們願意在文字之間正確的位置放上正確的標點,就可以絕對清楚地說出我們所有的思想。適切的標點既是清晰思考的象徵,也是原因。一旦它消失了,思想的枯竭會低落到什麼程度,實在令人難以想像。」(頁190)中文不全然類於英文,然在正確的用字都岌岌可危的情況下,中文的標點也有沉淪的趨勢。像是廣為網路人口所愛用的刪節號「…」,已經是某些人唯一的標點符號了;還有肆無忌憚地使用大量的問號及驚嘆號,妄想在貧乏的文詞中塞入過多的情緒反應;而尤為網路特色的史麥力笑臉:-),在台灣更被擴張成勢力龐大的表情符號集團──雖然說這與一般標點符號不甚相同,但多數他們仍是以標點所組成,成為標點世界中一顆耀眼的新星(或異數)。

好吧,如果火星文都尚且可以容忍,花俏的標點用法實在微不足道。琳恩‧特魯斯無法忍受“for CD’s, VIDEO’s, DVD’s, and BOOK’s”,但他所在的文化可以讓他出了一個專事標點的書且銷量很好;台灣人看到「請入內選購唱片,影帶,DVD,及書籍」,恐怕九成以上的人都看不出來有什麼「異狀」,更遑論有人還要因此寫一本書「以正視聽」。中文的標點,確確實實,是更微不足道的。

 

*本書的中譯本叫《教唆熊貓開槍的「,」: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我個人覺得這個譯名很繁瑣,所以逕以原文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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