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雜評」刊出毛尖「看金像獎」與鄧小宇「的確想多了」兩文,講出不同中文世界的隔閡,頗有點感觸。

自民初提倡白話文以來,寫白話文便帶有時代進步的光輝,文言文倏忽變得落後守舊。但稱白話文「我手寫我口」,自一開始就只是美好的假象。不以北京話為母語的人,白話文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文言文,加之外國傳教士翻譯出的洋涇濱中文浸染,更讓民初白話文顯得尾大不掉、累贅處處。

當初倡議白話文的知識份子,可能並沒有想到,若真的「我手寫我口」,不數年中國便會像歐洲一樣分裂。但即便今日白話文實是以北京話為基礎的書面語,分裂也已經產生了。毛尖寫的文章,充斥大陸特有的用語:刷屏、勞模、霸氣側漏、體量單位、開涮、得瑟、二百五(文中用法顯然跟台灣習慣不一樣)、2B、大款、逗樂。不一定看不懂,但那隔膜明明白白。而台灣,自鄉土文學興起之後,以方言入文愈發普遍,我也會在文中加入台語詞彙,讓文章可以有些鄉俚趣味。但寫給自己看是一回事,寫給香港人看,遣詞用字還這麼不經心,那自為正朔、睥睨他人的神氣,就很明顯了。

毛尖可能沒那個心,只是想吐點心裡的窩囊氣。只是這窩囊氣,也擺著忒大架子。彷彿這「泱泱我強國」的人都有點這種奇異的受害者心態:總要抱怨自己吃了悶虧,實則往往占盡便宜,語言一事,大概最是顯而易見。毛尖之流,大概從不會覺得自己寫的文章,同為「中國人」也會有看不懂的時候,但港人寫粵語白話,就輒遭「北方人」非議。更別說像孔慶東之類,竟認為香港人不說普通話是王八蛋。到底誰是王八蛋,倒有點犯不清了。

這是近百年來中國語言政策的弔詭之處,明明號稱「同文同種」,卻產生宛如異族殖民的語言歧視。在台灣,「國語」取代了日語;在香港,「普通話」取代了英文。本來台灣報章雜誌的文章直到戰爭末期都以簡單的文言為主,香港也有所謂「三及第」,後來卻紛紛讓位給白話文。而推行白話文,無形中也在強化北京話的正統地位,其他地方的主要語言,貶低為不能登大雅之堂的「方言」,這是過去以文言為主的時代不會發生的事情。都說近代中國積弱不振,需變法以圖強,但書面語這一變,無形中讓中文變成次於歐洲語言的過時產物,莫說某些「知識份子」自絕於優雅的古文,其所操之文,甚且淪落成歐洲語言的蹩腳仿冒品,這實在是近世白話文之於中國人最大的禍害。而古文斲喪,亦使原本儒家文化圈得以聯繫的紐帶斷絕,中、日、韓等地知識圈無法以一共通的平台互通有無,而兩岸尚且有人還將羅馬化的越南語視作文字改革的圭臬,更是匪夷所思。

白話文自古即有,蓋唐之變文,宋之平話,元明以來的小說,皆是中國白話文學的傳統。但今人看古代的「白話文」,一樣得借助大量註釋翻譯,才能理解其意。而今古口語之隔閡,只消看前不久李少紅重拍紅樓夢,演員竟把原典台詞誤以為是「文言」即可一窺。而紅樓夢較諸水滸傳、金瓶梅的白話,已經貼近我們現代用語許多。以口語變化之鉅,長此以往,我們這一代的文學作品,再過百年,可能也得夾註夾譯,後人才能閱讀。白話文於我而言,實在沒有太多優於文言之處。而三地書面語,因各自發展,致出現歧異,大概也是當初倡議白話文的陳獨秀、胡適等人所沒有預見的。是以交往愈繁,愈顯歧異之深,而這種歧異,絕非只是訴諸空泛的想像,稱「統一規範是歷史的必然」就能夠消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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