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謙慎出身天津,一九九六年於耶魯大學拿到藝術史博士,在波士頓大學任教。他大概是美國少數能夠教授書法史的學者,這本《與古為徒和娟娟髮屋》的副標題:關於書法經典問題的思考,我非常有興趣。

此書開宗明義就說他的中心問題是「什麼是書法的經典?」「一種本不屬於經典的文字書寫在何種情況下才有可能成為書法的經典?」(〈引言〉)這也是我饒有興趣的地方。但我發現本書真正討論的課題,在於大陸學界在文革後大力推崇的「民間書法」的爭議。

「民間書法」大概是大陸的書法史研究獨有的領域或審美觀,我想是自中共建國以後大量出土戴有文字記錄的文物,加上二十世紀初發現的敦煌文書,構成「民間書法」論述的基礎。很顯然這種討論或研究並沒有影響到台灣或日本,因為相較之下,我們得到這類資訊不太容易,台灣書家會以「民間書法」為師,也是絕對的少數,不能取代主流的帖學及碑學。即便是學,台灣人心中也不會有「民間書法」這種將其區隔的認知。這實在是非常「共產中國」的思維模式。

「民間書法」的論點是,足稱楷式的名家典範,他們的泉源都是「民間書法」,「民間書法」具有的活力及生氣,是供奉廟堂的典範難以匹敵的。上述論述在台灣是不可能成立的,一來我們並沒有馬列主義階級鬥爭理論的影響,再者台灣的書法界也從來不曾質疑二王、唐楷等「法書」的權威,無論是帖學或碑學的系統,傳統「法書」的地位不會改變,當然也不會覺得那些典範是「向下學習」的結果。所以此書對我來說,完全是新的理解及認知。我發現我在看此書之前的預設問題在書中全不成立,因為這本書的出發點是我從不曾想過的。

這本書所反應出來的,不僅僅是書法藝術或書法研究在中國大陸面臨的問題與困境,我更覺得是在反應中國學界所處的意識形態的侷限。由於文革所造成的奇怪認知:「貧農比中農好,中農比富農好,富農比小地主好,小地主比大地主好,庶族地主比士族地主好。」(頁113)迄今仍某種程度主導大陸人的判斷。這種認知可以無限上綱到性格和智識,當然也可以同理套用到書法藝術上。再怎麼想從既有狀態突破的台灣書法家,大概也不會想去臨敦煌藏經洞裡那些看起來像便條一樣的「書法」。「書法」和「寫字」之間的區隔,對台灣人而言,縱不明確,但確實是有差異的,我想也不會因為年代而有不一樣的看法。至少對我來說,古文書並不是全部都有藝術價值,縱然大陸人會說那是「不規整」、「有意趣」,但比起那種虛無飄渺的形容,我更信服文字內容帶來的文獻價值。

我覺得今日在討論書法藝術有一個「好處」,因為如今整個漢文化圈都已經將「毛筆字」當作教養之用,絕大部分人都不會在平日書寫時使用毛筆,以致書法的審美情趣變成書法存在的唯一目的,我們便容易分辨何者是「書法」而何者只是單純提供訊息。即便是招牌、布告、標示等還會用書法表現,但隨著電腦字體的普及,「書法」在上述情況下也愈來愈少見。白謙慎挑選的日常「書法」,大抵就是我所提及的帶有特定目的的文字,若是加上尋常留下的便條、筆記等信筆草草,我想才是更完整的討論範疇。若是以此觀之,書法的藝術性應該就不致於如此捉摸不定。更何況這種捉摸不定的現狀,幾乎全是因為階級鬥爭理論的餘毒造成。

大陸學界對於「民間書法」的推崇,在我看完此書後,覺得很像是為了讓書法藝術刻意納入「勞動人民的美術」而出現的理論,比如他引《民間書法藝術》中對寫在經卷後的《雜字》卷的敘述:「字形結體變化豐富,字距行間亦疏密錯落…這種章法熙載稱之為『神境』。」(頁154)極盡吹捧能事。其實白謙慎已經很委婉的指陳這種風潮只是某種「偽論述」,他們欲要推翻長久以來由上層階級決定的書法正朔,把典範以外的古文書納入書法藝術的領域,企圖重新塑造出屬於「人民」的主流。可是他們既奉古代信筆草草為典範,卻對今日街邊巷口的招牌廣告不加理睬,在論述不一致的情況下,碰到嚴重的危機,說明這種只以「古」及「平民」為選擇的重塑過是極大的謬誤。

讓我比較欣慰的是,還好台灣的書法研究縱然非常衰疲,至少沒有被這麼扭曲的意識形態所主導。而中國學界最根本的弱點,也藉此書得以展露:意識形態嚴重干預、甚至扭曲學術走向和理論建構。這種帶有政治前提的學術研究,是沒有辦法靠學術資源及聰明的頭腦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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