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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角要北上來一趟「知‧性之旅」,魔女排了故宮,找我去嚮導。早上還得先去忠孝東路五段那邊上課,等約到見面都下午兩點多。

怪角一身黑媽媽,完全是魔女所言的殺手行頭。尤其足蹬一雙我看了都快扭到腳的長統靴,一個飛踢都可以開腸剖肚似的。不過在殺氣十足的眼神下,其實是個大家閨秀。

嚴格來說,我也沒嚮到什麼東西,倒是之前上課的時候無聊看到的一些細節報給他們看,比如兩個老人家當眾解褲腰帶,還包著一個小孩不知道要幹嘛。魔女也迭有驚喜,像是發現石濤是三宅一生愛好者,古人畫的老虎比較類似長不好的小貓之類。又因為總要給觀光客怪角看一下青菜跟肉,硬是從一大堆日本觀光客裡面掰出一點縫隙來看。魔女相當有智慧的說出以毛公鼎煮白菜炒豬肉的菜色,希望即將開幕的晶華餐廳納入「故宮不可不吃」菜單當中。




白菜


逛了兩層相當疲累,在我建議下去了三希堂休息。本想叫些茶點填一下肚子,卻出現令人錯愕的尺寸(怪角有圖為證,大概是相片大小的一半吧)。一人付了兩百廿體認到「故宮招牌不能吃」的真諦,在往晚上聚餐地點的路上,魔女已經呈現餓壞了非常焦躁的狀態。

聚餐在啤酒屋。往啤酒屋的路上有個插曲,從捷運出來由於還有一段距離,我們選擇搭計程車。沒想到一坐進去,車內居然播放著地下電台。不知道有意無意(我想是有意),我們三人開始熱絡聊著計程車的價錢問題,連運將到最後都忍不住參與,很愉悅的分享他在大陸坐車的心得,務使地下電台的放送被我們的聊天聲淹沒。

我還是第一次到啤酒屋吃飯,一踏進去就有種思古幽情,彷彿在另一個世界。名稱叫印地安,但裝潢卻走史前風格,兩者的關連性非常奧妙,還有老外以一種外出取材的嚴肅表情煞有其事的對恐龍骨頭形狀的小菜櫃拍照。

可能我們真的太餓,在巴斯和薇若陸續來的時間,我們前後竟叫了三次菜。而且意外發現此地已經變成家庭餐廳,旁邊桌都是父母帶小孩,還有結婚四十五週年,一家三代十幾人都帶來慶祝的,就坐在我們桌隔壁。歡樂的氣氛很有麥當勞兒童餐會的傾向。

啤酒屋還有歌手駐唱,但程度一直讓我們搖頭。大家庭那桌倒很捧場,點了蔡依林的歌,小朋友還興奮地齊唱起來,宛如在唱「小甜甜」或「小叮噹」之類,巴斯盛讚小朋友音準甚佳。魔女則一直想用麥阿喜之類的歌讓駐唱歌手哭著跑開,以圖清淨,可惜並沒有得逞。

啤酒屋的食物大致就是熱炒一類,但除了巴斯推薦炒蜆仔看起來還算有份量(畢竟都是殼)以外,其他菜的尺寸與訂出來的價錢完全是兩回事,所以我們可以點到第三輪(愛吃還要找藉口),外加兩桶三千C.C.的啤酒,其實是啤酒花冰茶。

由於有人還有第二攤要續,我們在晚上第二位駐唱歌手唱完第一首歌後付錢走人,結帳的金額有點讓人心痛。而且我跟魔女在櫃檯意外看到他們供奉著一尊西洋娃娃(前面擺香爐,兩邊放蠟蠋),感覺很邪門,是不是因為這樣我們才傻傻付了一堆大鈔。

事後魔女覺得吃得太貴,我也如此認為,下次約吃飯,改去台北保安宮兼寧夏夜市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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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風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