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愛求學的朋友跟我提到台灣和愛爾蘭有其共通之處,還送了一本《愛爾蘭史》給我看,用心不在話下。此書雖是一本平鋪直敘的歷史通論,但文字通順,想來內容也相當詳盡,還交代到最近的時間點(兩千零七年)。可惜此書成書時,愛爾蘭還沒成為歐盟的燙手山芋,否則應該可就愛爾蘭近幾年的經濟模式有更多著墨。

我對愛爾蘭的認知甚為有限,多半是從文學上理解,畢竟愛爾蘭出了很多英國文學的巨擘。但就政治上,特別是和英格蘭的恩怨,我幾乎一片空白。我甚至很驚訝的發現原本教科書上教的內容,在愛爾蘭的歷史來看,居然評價完全相反。我本認為英國的「權利法案」是人類民主進展的重要關鍵,但在愛爾蘭人眼中,卻是羅馬公教與英國國教的拉鋸戰。像查理一世或詹姆士二世等標榜「君權神授」而評價低下的君主,在愛爾蘭人的眼中反而是保衛羅馬公教的良君,至於夙有美譽的伊莉莎白一世,對愛爾蘭人來說即是迫害羅馬公教的惡君。

由於基督教派對愛爾蘭(乃至於整個歐洲)的政治發展影響甚大,當中所用的稱呼非台灣俗用的「天主教」和「基督教」,而是羅馬公教、國教派、抗議教派。這種用法雖然比較正確,但「抗議教派」這詞比較罕見,我猜測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歸正宗(改革宗)。囿於「抗議」二字帶來的既定印象,我總有種說不出來的違和感。但「歸正宗」或「改革宗」這種用法對台灣人來說也相當陌生,所以用不用似乎也無甚所謂。

不過看畢此書,我倒覺得台灣跟愛爾蘭同樣是強權旁的小國這個相似點外,其他的部份實在差的有點遠。反而在愛爾蘭的歷史中,我隱約看到到新疆、西藏、越南或是韓國之於中國的歷史。剛好這幾天黃春明和蔣為文的新聞在我的臉書圈喧騰了好一陣。因為這個爭論,我覺得台灣和愛爾蘭的共通性,彷彿又更少了點。

在比較台灣和愛爾蘭歷史的異同時,我比較困擾的反而是對台灣歷史的掌握能力。針對台灣這座島嶼的歷史,雖然早自連橫就有《台灣通史》開其先河,但長年來的發展,似乎愈走愈偏狹。或許真要等到有個第三人以不帶預設立場的觀點撰寫台灣史,我們才能夠真正有個比較公允的台灣史觀。

僅就屈從於大國強權之下,台灣和愛爾蘭確實有相似的地方。比如說,這個強權並非一直都是強權。古代英格蘭雖然一直在政治和軍事上較為強勢,但愛爾蘭並非不能與之相垺。與之相比,近代中國積弱不振,雖有大國的外貌,卻無大國的實力,更不要說有五十年的時間,台灣其實是隸屬在遠東強權日本之下,台灣之於大陸,雖不能比擬,但也沒有擔驚受怕的疑慮。而真正提到壓迫,中共對台灣雖然如芒刺在背,但至少沒有統治或干預過台灣。有些人容或把國民黨當作「中國假想敵」的一部分,但這樣的狀態又跟愛爾蘭差異甚遠。

拿愛爾蘭比台灣,無疑有點委屈愛爾蘭。愛爾蘭雖然活在英格蘭的陰影之下,但愛爾蘭的歷史不比英格蘭來的短,文化藝術粲然可觀。《愛爾蘭史》封面底引一句愛爾蘭作家的豪語:「英格蘭人發明英語,我們教會他們如何使用英語。」可見愛爾蘭在英語文學的重要性。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高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王爾德(Oscar Wilde)、葉慈(William Yeats)、喬伊斯(James Joyce)等人,每個名字都是擲地有聲。愛爾蘭的政治制度也足為法式,他們不僅開創現代政黨運作的雛形,愛爾蘭共和國的政府運作也是當代民主代議政治的典範。相較之下,台灣的文化藝術雖然一度引領潮流,但很快就不敵大陸急起直追;政治制度雖然號稱是華人世界中最民主開放的,卻也因此出現民粹的巨大副作用,挑起人民無端的對立,選民被意識形態所困。

之前愛爾蘭經濟正旺的時候,好些商業取向的雜誌都覺得台灣應該效法愛爾蘭的經濟模式,替台灣尋求經濟成長的高峰。但美國金融海嘯後,模範生突然變得負債累累,「愛爾蘭經驗」就這麼無聲無息的消失。我倒覺得,如果我們真要向愛爾蘭學習,絕不是經濟的模仿,而是對文化藝術的態度。不過,這種道理,從來不是短視近利的政客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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