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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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看了《湖南人與現代中國》後,我愈來愈確信中國比較適合分而治之。大一統只是政治人物的欲望,對一般人而言,分裂或統一,其實沒有什麼差別,只要日子是太平的,有沒有那個「中國人」的頭銜,實在不甚重要。

最近整理了四川的歷史,更是覺得如此。稍事梳理四川的過去,我很驚訝發現,四川歷經許多次重大的破壞,每次破壞都使四川文化幾乎歸零,然後又重頭來過。我不禁懷疑,如果四川一直自外於中原政權,是否就不會有這麼嚴重的破壞。但很可惜,我好像沒有看過以四川為中心的歷史敘述。如果將「四川史」當成國史一樣編纂,會是什麼情形?以下是簡單的「四川國」年表:

新石器時期 寶墩文化

青銅時期 三星堆文化 (中原商時期)
傳說時期 蠶叢 (相當於夏桀)
     柏灌
     魚鳧
古蜀國 杜宇(杜宇氏?) (相當於商至西周)
    鱉靈(開明氏?) (相當於春秋到戰國)
古巴國 廩君 (相當於夏)
    周諸侯國(西周至戰國)
蜀國被秦滅(秦惠文王九年 B.C.316)
巴國被秦滅(秦惠文王九年 B.C.316)
秦國設巴郡、蜀郡(秦國占領時期 B.C.316-207)
劉邦滅秦(B.C.206),轄巴蜀,稱漢國(西楚占領時期 B.C.206-202 )
漢朝立,仍置巴郡、蜀郡(漢朝占領時期 B.C.202-A.D.2)
王莽政權占領時期(A.D.2-23)
東漢占領時期(A.D.23-25)
成家王朝(A.D.25-36)
東漢第二次占領時期(A.D.36-188)
劉璋政權(益州牧A.D.188-214)
劉備漢政權(A.D.214-263)
曹魏佔領時期(A.D.263-266)
西晉佔領時期(A.D.266-304)
成漢王朝(A.D.304-347)
東晉佔領時期(A.D.347-373)
前秦占領時期(A.D.373-383)
東晉第二次占領時期(A.D.383-405)
西蜀王朝(A.D.405-413)
東晉第三次占領時期(A.D.413-420)
劉宋占領時期(A.D.420-479)
蕭氏占領時期(A.D.479-553)
西魏占領時期(A.D.553-557)
北周占領時期(A.D.557-581)
隋占領時期(A.D.581-618)
唐占領時期(A.D.618-885)
陳敬瑄政權(A.D.885-892)
王建蜀政權(A.D.892-925)
沙陀人唐朝占領時期(A.D.925-934)
孟氏蜀王朝(A.D.934-965)
宋占領時期(A.D.965-1274)
王李抗宋運動(A.D.994-995)
吳曦叛宋事件(A.D.1207)
蒙古占領時期(A.D.1274-1363)
明氏夏王朝(A.D.1363-1371)
明殖民時期(A.D.1371-1643)
張獻忠政權(A.D.1643-1660)
滿洲殖民時期(A.D.1660-1912)
中華民國占領時期(A.D.1912-1918)
熊克武政權(A.D.1918-1925)
劉湘政權(A.D.1925-1937)
中華民國第二次占領時期(A.D.1937-1950)
中華人民共和國占領時期(A.D.1950迄今)

至於四川地區歷史上幾次重大破壞,第一次是成漢王朝滅亡之後輪流被北方或南方政權占領的時期,第二次是蒙古侵略時期,第三次是明代末年的內亂。這三次重大的破壞都對四川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雖然四川號稱天府之國,但是真正連貫的歷史,四川其實只有清代一代的長度,之前的累積,基本上都只是文獻的記錄。

中國是否需要大一統?不可否認,「統一天下」的傳統觀念,加上西方意識形態後的「中國統一論」,這似乎是鐵板一塊,不能討論的東西。但回顧歷史,中國這塊土地分裂的時間,其實跟統一的時間不相上下,更有很多今日屬於中國的領土,過往一直都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想要用一個單一的「中國」價值觀強加於上,是很不合理的。李登輝曾經有過「七塊論」的說法,但我認為,這種分類有點粗糙。如果我要分,按照歷史與族群的分野,我會大體這麼劃分:

1. 新疆原本就不屬於傳統「中原」的疆域,應該分出去,成立「東突厥斯坦國」(這個國家確實曾經存在過)。
2. 西藏、青海、康區(中華民國曾將此區域編成「西康省」)原為藏人的活動區,也不屬於傳統中原的疆域,應該分出去,成立「圖博國」。
3. 東北原屬滿洲人,應獨立,成立「滿洲國」。
4. 四川(連重慶)獨立,成立「巴蜀國」。
5. 湖南、湖北獨立,成立「雲夢國」。
6. 江蘇(連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為傳統地理上的「江南」,成立「江南國」。
7. 福建獨立,成立「閩國」。
8. 廣東、海南獨立,成立「粵國」。
9. 雲南、廣西、貴州族群眾多,宜由他們自行決定是否成立獨立政權。
10. 山東、河北(連北京、天津)、河南、山西、陝西,為舊中原地區,應為既有「中國」疆域。
11. 甘肅、寧夏為過去連繫中原與西亞地區的要道,成立「河西國」。
12. 內蒙古與蒙古共和國合併,或另外成立「內蒙古國」。
13. 香港、澳門成立城邦政權。

當然,更重要的,無論要不要獨立,都要在提供充分資訊給人民的情況下,由人民自行決定。 至於舊中國的範圍,我們可以改稱「華夏」、「震旦」,或是比較敏感的「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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