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君,《文英集》,香港:讀者文摘,1987。

外子「留」美三年。古語說,凡事三年有成。可是對他學英語來說,莫說三年,便是三十年,也是學無成日。原因很簡單,據他自己說:「肚子裡都明白,就是開不了口,茶壺裡煮湯圓,倒不出來,莫辦法。」

你以為他對學英語沒興趣嗎?恰巧相反,興趣濃厚得很。以前在台北時,每天一大早起床,就手提小收音機,扭開英語教學節目,邊聽邊梳洗邊進早餐,跟他說什麼都搖搖手叫別吵他。去美以前,它更是加緊惡補,聽教學節目以外,再聽英語九百句錄音。我常勸他:「你只是聽,不練習說也不行,應該跟著念啊。」他自有他的道理:「你放心,到了美國,說的機會有的是。現在第一步先把聽覺訓練好,第二步再學說。如果聽不懂,根本就無從回答了。」我又堅持聽與說是雙行道,不能分第一步與第二步。他就煩了:「你別囉嗦,各人的習慣不同,我做事就是一步步來的。」

前年我去時,他囑咐我將英語教學節目精彩的部分錄了音,連同教材一起帶去,以便有空時再聽。我覺得他投入英語世界中,還要聽從台北帶去的錄音,實在有點可笑。倒沒想到每次把錄音一放,教師的精細講解,不像聽收音機或看電視那樣的快節奏,令人應接不暇。所以起初我也跟著聽,漸漸地我迷上電視的幾種節目,就再也無心聽錄音了。可是堅守原則,貫徹始終的他,仍就捧著錄音機不放,尤其是那九百句,一課課聽了一遍又一遍。那種單調的聲音,一句句孤立的句子,對我來說,簡直是疲勞轟炸。

我問他:「你不是說來了美國,就練習說話嗎?怎麼還老是那九百句。像你這樣總不開口,莫說九百句,九千句九萬句又有什麼用?」我真的有點氣急敗壞,他卻心平氣和地說:「嘿嘿,是你沒用心聽,體會不出其中的妙用來。你要知道,這是美國專家為了教外國人學英語,精心研究出來的句型。學會了,就可以變化無窮。你別看我不開口,心裡已經是茅塞大開,等我研究通了,將來對英文寫作與翻譯都大有幫助。」看來那是他的第三部計畫了。我譏諷他:「古人半部論語治天下,你的半部九百句就可跑天下了。」他點點頭,認為雖不中,不遠矣。

我仍苦苦勸他,不妨也看下電視,可以學點日常用語。他連連說:「不要不要,那些肥皂劇之類,裡面都是婦孺之輩的家常話,對我大男人有什麼用?」他的固執,看來真是刀槍不入呢。

他辦公室裡也有幾位美國同事,有一陣子,他還和一位美國人的辦公桌緊靠在一起,面對面而坐。我想這下他非開口不可了。誰知他告訴我,他們的業務並無密切關係,除了每天說個早,你好,再見或謝謝之外,似乎沒有說話的必要。原來竟是「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開口說英語,對他乃有如此之難。我建議他在喝咖啡休息的時間,總可和他們聊聊吧。他說:「休息就是為了輕鬆一下腦筋,還要英文造句,不是太累!」我的天,隨便聊天,造什麼句?他說:「不行不行,我就是馬虎不來,每句話都要想得完完整整才肯說出來,太費事了。」反正他是個堅守「多說多錯,少說少錯,不說不錯」的「慎言君子」。

拿他沒辦法,傍晚散步時,遇到洋人鄰居,彼此友善地打個招呼,他們喜歡停下來跟你聊聊,談談小動物,談談修剪花木,但總是我一個人盡量應對,他站在一旁,只作頷首微笑狀。鄰居不免問:「你先生說英語嗎?」

我只好回答:「他只是聽,不大說,不過他的日文很好。」

走了幾步路他生氣地說:「你幹麼說我的日文很好,我明明是英文比日文好。」

我說:「好有何用?你不開口嘛。」

他說:「我一打算開口,馬上就會想到人稱、時態、單複數等文法上的問題。趕緊造句就已經來不及了。」

我說:「你呀,真被文法害了,老是什麼主詞、動詞、受詞、現在進行式、過去完成式。等你把句子造好,那個當受詞的鄰居,早以跑得老遠。『現在進行式』變成『過去完成式』了。」

我們一同外出時,如果迷了路,我硬要他問,他硬是不問,寧可自己查地圖。我遠遠站開等他研究明白,到頭來還是熱心的過路人自動來給他指點一番。他洗耳恭聽之後,往往發表感想說:「其實問路、指路等的句型,我的英語九百句上都有,他剛才說的我都耳熟能詳。如果不是我平時用心聽九百句,現在也不見得聽懂。可見得練習聽力還是很重要。」歸根結底,他一輩子只打算當個聽眾。

我仔細研究他之所以如此「難以啟口」,一半是求全之心太切,一半是由於他的四川鄉音太重。平時說國語,他都「四、十」不分,「錄、律」不分,兒童節(四月四日)聽起來像雙十節(十月十日),把人家大律師變成小錄事。念起英文來,他是l跟n不分,s跟th不分,把north說成loss。真個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四川人說番話」。我勸他也應當注意研究發音嘛。

他振振有辭地說:「發音有什麼重要?美國種族那樣複雜,口音這麼多種,那有什麼標準音?你沒聽那個洗衣店義大利老闆娘說的是什麼英語嗎?據說紐約市就有三十萬人不會說英語,唐人街的廣東華僑一生不說一句英語的有的是,他們不是都活下來了?你放心,我只要能聽就行了。」我再也想不出理由說服他了。

但是我們旅行加拿大時,在一個小酒館裡,因又渴又餓,就由他先要兩杯牛奶,遞給他的卻是兩杯啤酒。我問他怎麼要的啤酒。他說:「沒有呀,我叫的是牛奶。」只好請他再換牛奶。坐定以後,他自言自語地說:「奇怪,我明明教的牛奶,他怎麼會聽成啤酒呢?」

我說:「你倒念一下牛奶這個字看。」他放低嗓音,抿起嘴唇念:「彌爾─克。」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你把i的短音念為e的長音,那個k又跑得老遠,他就聽成beer了。」

說老實話,我的讀音又何嘗標準,想了半天,想出個土法來:「你就記住小貓愛喝牛奶,小貓叫起來咪咪咪,你就尖起嗓子念咪爾克,他們一定懂。」他大笑,卻覺得這方法不錯。

這次有趣的錯誤,使他似乎有意在讀音上下點功夫,所謂下功夫,還是用心聽九百句的標準音。

平心而論,他研讀英文鍥而不舍的精神,我是非常欽佩的。他譏諷我在電視劇或超級市場,撿些「肥皂會話」與「超級英語」,無非是些雞零狗碎的破句子。

他在讀與寫方面,進步神速,聽力之強,更不在話下。而「留學」三年,一直做個沒嘴的葫蘆。

事實上,我也不用替他擔心,因為那時我們就將回國了。一想起回台灣,他也大感輕鬆,忽然開起腔來:「East and waste (west), home is baste (best).」好為人師的我,又忍不住糾正他:「錯了,是e的短音,不是a的長音。」

他不屑地說:「你別得意你中學時代學的是韋氏音標,現在早就過時啦!」

想想他的「德性」,真是「美」不勝收。不由得綜合起來,贈他頌歌一首,押韻與否,在所不計了。

彬彬君子,守口如瓶。(不開口說英語。)
家書半紙,惜墨如金。(最懶寫家信。)
鄉音不改,吾土吾民。(他四川口音重,是君子不忘本。)
慢車高路,如履薄冰。(在高速公路上開慢車,常被按喇叭。)
平生圭臬,昔時賢文。(幼年時所背誦增廣昔時賢文,念念不忘。)
彬彬君子,與我同行。

將打油詩遞給他審核一番,他倒是大君子虛懷若谷,點點頭說:「很對。我這人就是這樣。旁人指正我的缺點,絕對接受。可說是『從善如流』。」

真是巧極了,「守口如瓶」,「惜墨如金」,再加上「從善如流」,我乃恭恭敬敬向他一鞠躬,稱他一聲:「三如堂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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