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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賓雁,劉賓雁自傳,台北:時報文化出版,1989

王福錦
王福錦,黑龍江省伊春市的一個工人,四十歲上下。一九八四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他還在我家裡對我談話,夜裡突然被抓走了。第二天凌晨他妻子、朝鮮族的李華生慌慌張張跑來,流著淚告訴我這個消息時,我極為震驚和憤怒。我覺得王福錦就好像在我眼前被抓走的─我們的談話還沒有完,他今天上午約好要到中紀委去談話,揭露伊春市前市委書記王斐的罪惡。



…我想起幾十個人的類似的命運。這王福錦是條硬漢子,現在竟被那些人像縛一隻小雞一樣抓走了!中國人解放三十幾年了,公民的地位竟仍然如此可憐,隨時可能失去人身自由,怎不令人難過!而我雖然知道這次逮捕十之八九是非法的,竟然也束手無策!我在日記寫道:今天是我生以來最黑暗的一天。



王案比大興安嶺問題更難辦,因為直接涉及省委的大人物。組織部長是共產黨一級黨委中除第一書記外最重要的人物,因為任何幹部的升降任免都須由組織部提名。王斐能夠升任組織部長,肯定是得到了當時省委最高人物楊易辰的特殊信任和經過中央首肯的。這不是一塊能夠輕易搬得動的石頭。我繼續等待時機。直到一九八六年春,這個時機才終於到來了。

去伊春的前夕,我和兩位同行的記者終於被准許去看王福錦了。他就住在省公安廳所屬的精神病管治醫院裡。



這之前,我曾去過北安精神病防治醫院,並和把王福錦鑑定為「偏執狂」的三個醫生面談過。他們只和監中的王談過一個小時話。兩位資深的醫生最初認為王只不過是「人格障礙」,算不上精神病。第三個原是獸醫,改行作精神病醫生的人,則認為是偏執狂。而那兩位醫生居然就接受了從獸醫改行的同行的意見,倒是一件很值得玩味的事情。

偏執狂的症狀是什麼呢?我找來文革期間在省公安廳主持下制訂的「精神病司法鑑定標準」,那裡是這樣寫的:「一種罕見的疾病,自信強,主觀武斷,剛愎自用。多具一定文化水平,智力較高,精明能幹,但看問題片面,不接受批評;對現象主觀臆測,牽強附會;其妄想具有一定現實性,內容並不荒謬。早期易被視為正常人,不過思想偏激而已。病人意志活動增強,四處奔走,申訴上訪,連篇累牘地寫控告信,不達目的不罷休。少數人誇大妄想,自命不凡,自認為要做出偉大貢獻……」。

讀完這段文字,我不禁不寒而慄!它簡直就是針對王福錦,以他為原型摹寫下來的。甚至可以用到我的身上。「自信…片面…不接受批評…自命不凡…」這些正是五十年代以來黨的官員對於稍有獨立見解或欲有作為的知識分子的批評。關於「四處奔走申訴上訪」等等則適用於流落北京街頭的數以千計的所有蒙冤多年的受害者。這些條文的政治功利性太明顯了。而起草這些條例的竟是黑龍江省精神病學界的最高權威,他本人就受過多年政治迫害。



王斐為什麼要陷害王福錦呢?

王福錦不能容忍,文革期間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包括對他的一派追蹤、逮捕、施肉刑的人,都被市委書記王斐一一重用了。他不止一次地把一百多人的名單交給市委,提供很多罪證,但七年過去了,一概無效。這他才到北京上告。

王福錦不了解王斐的苦衷。他憑什麼要保護非親非故的「三種人」呢?他是不得已呀。文革中他也幹得很歡,他上任不久,就在全區展開對「走資派」的批判,學習「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十八條」,批判鄧小平的運動中他在全省領先。為此,「四人幫」時的國務院副總理孫建對他十分讚賞,講話中號召伊春全區人支持王斐,主張省委重用王斐。王斐還把這講話印成文件在全區傳達了呢。他若是最認真清查「與四人幫有關的人和事」,就勢必把自己和「三種人」一起給揪出來。

王斐既然是伊春市委書記,也就是「黨的領導」,不僅有權決定打擊誰,保護誰,而且由於每一級「黨的領導」都代表黨中央,於是他就毫不費力地代表鄧小平把當年反對鄧小平最積極的自己保護下來,卻把反對批判鄧小平的市革委會的一個領導人黃瑞武監禁起來,作為「清查」運動的主要對象。而一年前批鄧的時候,也是在「黨的領導」王斐的主持下,伊春街上大字報寫的卻是「揪出鄧小平黃瑞武!」



七年以後,「黨的領導」又需要對王福錦實行「無產階級專政」了。照例成立了一個專案組。然後派人追捕。可是罪證尚未齊備。…不過「黨」和「專政」機關收集百姓的材料,方便多了。王福錦不是和市委幹部爭吵過嗎?好,這就是「大鬧市委」。…幾個朋友反認為王福錦一向主持正義、大公無私,義務為受害者提出辯護,可以擔任分管司法的副市長。好了,這就可以搞成一條罪狀了─他伸手要官!他還幫助受害者寫過大字報揭發一個區法院院長稱王稱霸、欺壓量民,好,這就是「侮辱誹謗」!材料還嫌單薄。不難,所有單位不都有「黨的領導」嗎?捕人的同時,由各單位黨支部命令與王福錦有牽連的四十多人停職反省,強迫他們交代王福錦的罪行。



可恨的是這時文革時期不同,要講法制了,「無產階級專政」沒有過去方便了。捕王福錦的時候必須寫個「逮捕證」,上面寫了個「侮辱誹謗」。把人抓起來後,又發覺「侮辱誹謗」必須是公開的,很難找到那麼多人製造假證,以致王福錦在拘留所蹲了四個多月,還不敢開庭,又超過了法定期限。已「破壞社會秩序」好不容易判了四年刑。王福錦一上訴,省高級法院又犯了難。因為一查,「破壞社會秩序」罪也成立不了,因而既不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又不敢決定重新審理、撤銷原判,因為那一來就得是放王福錦,他去北京上訪就會更起勁啦。急中生智,找來三個精神病醫生,這才既實行了「無產階級專政」,又符合了法律程序。

堅持王斐那種人所需要的「無產階級專政」,方便無窮。對於王福錦和他的「同案犯」,要抄家就抄家,要撬鎖搜查就撬鎖搜查。連王福錦的妻子在北京給孩子治病住旅館,伊春市的便衣警察都可以去撬開她的門鎖,搜查她的衣物,並且還敢偷走劉賓雁給她寫的一封介紹信。

狠狠收拾王福錦的直接效果,就是封住了伊春一百二十萬人的嘴。誰還敢揭發王斐?王福錦是伊春最勇敢的人,最能言善辯和很能寫的人。連他都只能乖乖蹲在精神病院,多半是一輩子休想出來了。誰還敢試一試?(頁28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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