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表演工作坊因應國慶所製作的大型演出「夢想家」被爆出製作費高達兩億,引來輿論一片撻伐之聲。先是劇場界的人批判其內容,後來則普遍將焦點放在可謂天價的製作費上。一時間表演工作坊成為過街老鼠,所有人彷彿都要罵上幾聲,才不枉生為台灣人之感。

剛好前些日子有人借我Hans Abbing寫的《為什麼藝術家那麼窮》,裡頭有講到政府和藝術之間的關係。雖然這本書講的是歐洲的情形,但多少能藉此省思台灣的藝術現狀。如果從主觀的好惡抽離,從社會學的角度切入,政府給表坊兩億做這齣戲,其實是各取所需:一邊是政府想用高額的製作費用贏得「政府提振藝術文化」的聲名,一邊是經營不易的表演團體(姑不論表坊跟其他台灣的表演團體比起來獲利狀況如何,表演藝術不可能像晶圓代工或電腦產業那樣賺錢總是不爭的事實)可以拿到他們「應有」的資金。只是民眾把高額的製作費用看成是政府圖利特定人,而承接的團體則出現與製作費用「不符」的低劣水準,砸了自己招牌。

有鑒於台灣的表演團體向來都是慘澹度日,我對政府花了兩億基本上是不以為意的。台灣人的心態和歐洲人絕異,對台灣人而言,在藝術活動上只要補助超過百萬元,大概都要視作「浪費公帑」。在這種社會氛圍下,我想不管是誰花兩億演兩天,都會被罵到臭頭。但對我來說,花這麼多錢不見得毫無道理,比如王騏三寫的《「夢想家」變成了一場惡夢,何時可以醒?》(原文),提到舞台技術的標案內容,如果這齣戲得用上那麼多全電腦控制的舞台技術,還得在戶外的圓滿劇場操作,其費用之高,可想而知。輿論大可以質疑用那麼多花俏的技術是否真有其必要性,但我想這是另話。我只是不覺得給專業表演團體兩億的經費如此罪無可逭,要論浪費錢,拿著數百億去救股市的行徑,對我來說更為揮霍無謂。

至於表坊演出的成果令人失望,我想這才是關鍵。我相信當初政府委託表坊,必然是基於他在台灣的表演藝術是個代表品牌,政府一向只找最具代表性或業界最知名的「品牌」,以確保資源挹注的正當性,表演工作坊顯然非常符合這一標準。只是誰知道「金字招牌」卻砸了自己的招牌,大概政府也意料不到。其實類似的事情早就有過,就是2008年首演的「新客家歌舞劇」。我不清楚客委會為這齣戲投了多少錢,但整個製作名單,包括導演、作曲、編劇、指揮、演員,全都是業界大腕,還拿了莎翁名著「馴悍記」改編,任誰都覺得這樣的組合應當無懈可擊。偏偏演出來慘不忍睹,客家話唱得荒腔走板,內容也不討喜。只是這齣戲少人討論,就被政府當成政績,還到客家莊去巡演。

客家戲總歸小眾,又有提振台灣固有文化的保護傘防身,引來的爭論有限。但表坊在百年國慶的當頭,演出這麼一齣「大戲」,自然成為眾之矢的。我對表坊居然生出這種劇本感到很意外,難以想像這居然是演過「暗戀桃花源」、「如夢之夢」等經典劇作的著名劇場。至於為什麼會演成這樣,當事人不願解釋,我也只能猜測,大概是他們揣摩上意太過度,變成如此畫虎類犬的態勢。

當然,此事一路延燒,已經變調為選舉攻防戰,而且我相信隨著選舉發燒,新的議題冒出,這件事情就會隨之消失。如果我們真的能夠趁此機會,好好檢視政府補助表演藝術的政策,調整相關法規內容,讓條例更符合表演的需求,而不是假借其他名義申請經費,用來貼補表演活動的必要支出,或許這個失敗的夢想家,還能有它的正面價值。但我們的社會大概做不了這種事情,只能義憤填膺、罵罵咧咧,然後就煙消雲散。這大概就是「台灣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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